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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市无人机应用服务项目需求问卷调查公告

发布时间:2025-06-18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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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市无人机应用服务项目需求问卷调查公告

 

为做好中山市无人机应用服务项目工作,根据《政府采购需求管理办法》(财库〔2021〕22号)的要求,现对中山市无人机应用服务项目需求进行问卷调查: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中山市无人机应用服务项目

2.项目服务内容:中山市无人机应用服务项目将采购覆盖中山全域的无人机飞行服务,包括全域一月一次基础飞行服务、部门飞行服务。通过统一的中标供应商,向全市提供集约化无人机服务供应(镇街可参照项目服务内容与定价自行采购),形成一个统一的低空数据收集和管理体系,推动低空数据采集能力复用、互联共享,提升政府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率,提高政府服务效能。

3.合同履行期限:1)本项目要求于签订采购合同后2个月内提供无人机飞行及平台管理服务。(2)本项目服务期限为2年,自签订采购合同开始,包括部门已确定的全域每月一次基础飞行服务、部门提单的飞行服务(部门提单的飞行服务以实际发生的工作量乘以单价乘以中标折扣率与中标供应商进行结算)。具体内容以相关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

4.项目预算约为15,645,300.00,具体采购预算以相关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

二、调查内容

包括但不限于人员及设备情况,企业相关资质、认证的情况,行业发展情况,同类采购项目历史成交信息,市场供给情况,对本项目的采购需求(如项目要求、人员和设备投入、考核验收等)提出意见和合理化建议。

三、调查方法

本次采购需求调查采用问卷调查的方式进行,请各单位于202562517:30前将加盖公章的问卷调查表PDF及word电子档发送至指定邮箱(153186489@qq.com,邮件标题格式为中山市无人机应用服务项目需求调查回复)。采用书面或快递方式送达的,请按通讯方式提交或邮寄至采购代理机构处。逾期或者未按照要求递交资料,不予受理。

四、其他补充事宜

1.递交材料应当写明供应商名称、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并加盖单位印章。采购人是否采纳均不影响供应商参与本项目后续采购活动,对供应商所提出的意见建议不作书面回复。

2.供应商提供的调查问卷数据务必真实准确,并符合市场的要求。提出的意见或建议可通过图片、表格、扫描件或复印件等形式附上有效的依据和证据。

3.本次需求调查采购人无需向供应商支付任何奖励或补偿费用。

4.供应商提交相关材料即视为同意采购人可部分或者全部采用材料。

5.本次征集的材料仅为开展项目的参考资料,不影响后续的项目采购、实施、验收等。

6.本次征集的材料如涉及到版权、专利等知识产权,视为供应商同意无偿交付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采用。

五、联系方式

(一)采购人信息:

采购人名称:中山市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局

地址:中山市东区兴文路7号中山市档案信息中心附楼3楼

联系人:黄先生

联系方式:0760-89817120

(二)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云鼎手机版登录入口中山分公司

 地址:广东省中山市东区街道中山四路华凯商务大厦213号、215号、216号

联系人:陈小姐

 联系方式:0760-88383266

 

采购人:中山市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局

采购代理机构:云鼎手机版登录入口中山分公司

20256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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