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清新发改[2017]47号、关于清新区第六小学土地使用情况的说明、建字第工程许可C20170010批准,建设资金来自上级专项补助资金及区财政拨款,招标人为清远市清新区代建项目管理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清远市清新区第六小学施工承包工程进行施工总承包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
一、工程名称:清远市清新区第六小学施工承包
二、招标单位:清远市清新区代建项目管理中心
联系人:蔡先生 联系电话:0763-5818315
地址:清远市清新区太和镇19号区建设南路5号三楼
招标代理机构:云鼎手机版登录入口
联系人:王先生 联系电话:0763-3662112
地址:清远市清城区小市凤翔大道5号东方巴黎1号楼B座21层2122室
招标监督机构:清远市清新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筑管理股
投诉电话:0763—5810683
三、建设地点:清远市清新区太和镇中山路与新城路交界处。
四、项目概况:项目占地面积21241.28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场地按设计标高进行土地平整,新建两幢五层低年级教学楼、两幢四层高年级教学楼、一幢三层报告厅、一幢三层行政楼、风雨球场及体育运动场等其他配套设施,总建筑面积19265.95平方米。
五、标段划分及各标段招标内容、规模和招标控制价:
1、本工程划分为1个标段。
2、各标段招标内容、规模和招标控制价:
[标段一]、[项目编号]、[标段招标内容:工程量清单及图纸包括的所有内容。建设规模:项目占地面积21241.28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场地按设计标高进行土地平整,新建两幢五层低年级教学楼、两幢四层高年级教学楼、一幢三层报告厅、一幢三层行政楼、风雨球场及体育运动场等其他配套设施,总建筑面积19265.95平方米。招标控制价:人民币陆仟玖佰万肆仟伍佰玖拾壹元肆角(¥69004591.40元),其中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项目费为:¥3019763.26元,不含相应规费税金]。
六、资格预审公告发布、报名及递交资格审查申请文件时间:
详见附件一:招投标日程安排表
七、办理投标登记手续
投标人应在递交资格审查文件截止时间前,登录清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办理网上投标登记手续。投标人应遵循以下程序完成网上投标登记手续:
(1)登录清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网上交易服务大厅”完成投标人的相关信息录入。
(2)递交资格审查文件截止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招标答疑中的相关信息。递交资格审查文件截止时间后,相关预审信息仍以原递资格审查文件截止时间的信息为准。
(3)如报名参加资格审查的申请人数量过少不足以形成充分竞争时,招标人在确认正式投标人之前,可以发出补充公告,适当延长报名时间。
八、报名及递交资格审查申请文件地点:
详见附件一:招投标日程安排表
九、投标人合格条件:
1、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2、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按国家法律经营。在清远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已办理《清远市住房和城乡建设行业企业诚信档案》,且诚信等级不为D级(并提供诚信打印页)。
3、投标人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投标人需具备承接本工程所需的以下资质: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或以上资质。
5、拟投入的施工管理主要人员要求(详见资格审查文件):
(1)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建筑工程专业贰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广东省外企业须为壹级),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或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系统考核合格信息打印页;
(2)安全员: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或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系统考核合格信息打印页。
6、企业业绩要求:
自2014年1月1日至今(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完成过质量合格的类似工程业绩(类似工程是指单项工程中标金额为4000万元或以上的房屋建筑施工工程;完成时间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需同时提供(1)中标通知书;(2)施工合同协议书;(3)竣工验收报告或竣工验收证明。如以上资料不能证明业绩规模的技术指标(指面积、高度、跨度等)的,须另提供可证明业绩技术指标的其他资料。
注:单独招标的专业工程业绩,需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竣工验收报告或竣工验收证明。由总承包单位依法分包的专业工程业绩,需同时提供总承包单位的中标通知书(复印件)、经业主和总承包单位确认的分包合同、竣工验收报告或竣工验收证明。
8、投标人已按照资格审查文件附件二的内容签署盖章的《投标申请人声明》。
9、投标人拟投入本工程各岗位人员同一人不得重复兼任不同岗位,且必须为投标人正式员工。
10、资格审查前,投标人须在清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备案及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须是本企业诚信档案中的在册人员。
11、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同时需提交《清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招投标平台投标回执》。
注:未在资格预审公告第九条单列的资审合格条件,不作为资审不合格的依据。
1、投标人参与本项目投标业务时,必须由该企业已在清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了信息录入的固定投标人员代表本企业参加,本项目需1名固定投标员持身份证原件在规定时间内到现场签到后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
2、取全部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申请人为正式投标人。不同投标申请人出现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情形,视为资审不通过。
3、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申请人不足3名或确定的正式投标人不足3名时为招标失败。招标人分析招标失败原因,修正招标方案,报有关管理部门核准后,重新组织招标。
十一、本工程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预审,递交纸质资格审查文件时向招标代理机构缴纳资格审查文件制作费人民币500元,否则,招标人不予接受其递交的资格审查文件。
十二、招标人因两次或多次招标失败,需申请改变招标方式或不招标的,应按《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省第十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通过2003.4.2)的第四十条规定执行。
十三、接受报名及资格审查,资格审查以递交的书面资料为准。
十四、本项目投标费用由投标人自理。
十五、潜在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对本资格预审公告及招标内容有异议的,向招标人书面提出。异议受理部门:清远市清新区代建项目管理中心,异议受理电话:0763-5818315,地址:清远市清新区太和镇19号区建设南路5号三楼。
十六、本公告在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和清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广东建设报》等法定媒体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清远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本公告在各媒体发布的文本如有不同之处,以在清远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的文本为准。
十七、其他:
1、投标人须保证其提供的资格预审申请资料及投标资料的真实性,招标人有权在招标的任何阶段进行调查和核实,一旦发现虚假,将上报建设管理部门及相关部门严肃查处。
2、本项目禁止转包或违法分包,否则,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或单方面解除合同。上述要求,申请人须在《投标申请人声明》中予以承诺。
3、有关交易中心备案的办理事宜,详见清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事指引选项。
上述情况有可能导致投标信息无法录入清远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服务系统。如出现上述情况,投标人有可能失去投标机会,因其可能所引起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招标人:清远市清新区代建项目管理中心
招标代理机构:云鼎手机版登录入口
日期:2017年05月08日
附件一:
招投标日程安排表
项目名称 |
清远市清新区第六小学施工承包 |
工程编号 |
G20170505034资格预审 |
资格预审公告 开始时间 |
2017年05月08日 08时30分 |
资格预审公告 结束时间 |
2017年05月19日 08时30分 |
投标人提问 开始时间 |
2017年05月08日 08时30分 |
投标人提问结束时间 |
2017年05月15日 08时30分 |
招标人澄清 开始时间 |
2017年05月08日 08时30分 |
招标人澄清 开始时间 |
2017年05月15日 08时30分 |
递交资格审查资料开始时间 |
2017年05月19日 08时30分 |
递交资格审查资料结束时间 |
2017年05月19日 09时30分 |
递交资格审查资料地点 |
清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报名窗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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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格审查时间 |
2017年05月19日 10时00分 |
资格审查地点 |
清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评标室 |